火葬
传统葬式。以火焚尸,将骨灰贮于盒内的殡葬方式。始于欧洲新石器时代。许多文化均有水与不死相关联之神话,因此人物及英雄乃多行水葬,置于精致葬仪船中随波漂流。英格兰沙福克(Suffolk)郡距河1公里(0.5哩)处所掘出之水葬仪船遗迹为,该船长26米(85呎),船夫38名。挪威奥斯堡(Oseberg)亦掘得维京船,内有2名妇女,这个例子说明妇女也有享受这种待遇的。但水葬并非皆附船只,索罗门群岛死者仅置于竹筏上漂出供鲨鱼吞噬;也有地方将尸体包裹后加石块令其沉至水底。西方习俗中海难遇害者行海葬,火葬后骨灰撒入水中之风气渐广,以美国西岸及若干亚洲国家为尚。印度死者则停置1年后投入恒河圣水。
烧七:下葬后,亲友每七天去墓地看望并烧纸钱,一共去七次共四十九天。还有类似的叫魂、烧纸钱等活动,称为“做七”。第四十九天的仪式称为“断七”,为正式葬礼部分的结束。
五七:北方地区在第三十五天的时候,传统叫五七,由女儿做一个纸扎葫芦,并下一碗面,俗称五七开锁。民间信仰说死者在五七之前在某一地方锁着必须,得给死者开锁,然后死者坐着葫芦过河江才能去西方极乐世界。
守孝:按儒教的传统,孝子应该守护在父母墓的周围三年(每个人在三岁前,基本都不离开父母怀抱,此三年感念父母恩,很多村庄也是这样产生的),期间避免娱乐、饮酒食肉、夫妻同房等。
牌位:家人用香烛祭品供奉写有死者名字的牌位。
扫墓:亲友于清明节(介之推于这一日去世)期间修理、打扫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