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现在商标申请单量不断升高,商标名称相同或相似的很多,差不多平均三个就可能有一个会被驳回,所以大家在遇见商标驳回的情况也不要慌,理性的分析商标被驳回的原因,采取正确的挽救措施。
1、商标近似被驳回
一般来说,你所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已注册商标在音、形、意、义上相同或近似,会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认或混淆,商标局都会认定为商标近似而驳回你的商标。这个也算是为了排除“傍”的行为,保护他人在先注册成功的商标权益。
对于这种问题只要经过专业人士的分析和诊断,复审还是有成功率的。因为商标近似主观性比较强,并没有固定的审核标准,所以还是有成功的案例的。
2、商标缺乏显著性
商标就是用来区分经营者产品和服务的标志,所以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尽量把商标设计成高识别度吧。但是对于某些因缺乏显著性而不能做商标使用的,但是经过商家长期使用取得了显著特征,便于消费者识别的,还是可以注册商标的。所以如果你想把缺乏显著性的标志注册为商标,就需要向商标局提供长期使用并具有显著性特征的证明,这样在申请驳回复审的时候,成功的机率大一些。
3、属于通用名称
商标法有规定,通用名称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否则就没有办法保证产品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了。但是可以选择另一种方式注册,比如说“小米”,这不是代表米的商标,而且手机的商标。
4、他人在先注册
商标局会遵循注册在先原则和使用在先原则来判断你的商标是否可以进行注册,即如果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申请注册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如果是在同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
如果说你申请的商标是经过长期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力而被人抢注的,只要能够提供长期的在先使用有效证明,就可以申请驳回复审,如果商标已经被别人注册成功了还可以提出商标异议。
提醒大家在商标注册之前先做好商标查询工作,只有做好商标的规避工作才可以让商标注册进行的更加顺利。